社会自治的萌芽:民间思想库的崛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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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17:41 南风窗 | |
2003年秋冬季节,李昌平出任香港乐施会中国西南项目官员。这位“中国最著名的乡党委书记”因向前任总理说了实话而辞职,后数度辗转,没料想竟然获得了NGO的新职业。 NGO,非政府组织的英文缩写。香港乐施会是一家致力于扶贫的NGO,较之诞生于中国内陆的草根NGO,他们略略洋气些。专司社会问题研究的学者说,连同NGO的蓬勃发展在内,中国2003年出现了社会自治的萌芽态势。 草根NGO 2003年3月7日,“两会”召开的日子里,几个草根NGO参加了民促会举办的民间组织能力建设培训。主讲人雷朵莉女士,以及被邀请的演讲师,都是从事NGO研究或者实践的NGO界知名人士,譬如自然之友副会长杨东平先生、地球村创始人廖晓义女士,等等。 这一年,草根NGO在中国像野草般生长。所谓的草根NGO,一般指非民政系统注册的NGO,甚至是没有认证的NGO。它是一群非常复杂和庞大的群体,且处于政策、法律的边缘状况。 专家称,NGO在中国的兴起,起于1992年之后的中国环保领域。比较典型的是梁丛诫1994年成立的自然之友、廖晓义1996年成立的“地球村”。2000年的“地球日”活动中,草根NGO在中国达到颠峰状态。 专司NGO研究的人士说,随着政府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推进,NGO越来越成为解决许多社会问题时必不可少的组织机制。不过,和日趋完善的市场经济的发展相比,中国NGO的发展远远不够。它们面临着自身能力建设和外部法制、政策环境等方面的双重制约。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王名两年前表示,总体上,中国NGO还处于一个可以称之为弱势期和困难时期的特殊状态之下。这样的情态在过去的一年间,尚未出现质的飞跃,但向上的变化确已发生。这一年里,“地球村”组建了很好的老中青梯队,其他NGO正在进行制度层面的建设……人们相信未来的NGO,将在社会自治层面上,取得我们今天还难以相信的成就。这一点,从2004年1月的一项政协提案得到明证。 新年之初,帷幕初启的政协湖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一篇《关于大力支持NGO介入和参与湖南省帮助和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建议》,引起了与会者的注意。提案的作者,湖南省政协委员史铁尔说,弱势群体问题的解决不能靠政府大包大揽,这对政府既是一个很大的压力,也不符合“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原则。他在提案中建议湖南引进国际、港台NGO组织,为该省弱势群体服务。 民工自治 2003年底,北京宣称将促成民工组建工会。近些年农民工工资被恶意拖欠的现象越发严重,出于保护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考量,北京市将力促外来施工队伍组建工会。根据北京方面开列的时间表,2004年底80%的建筑企业都要建立工会,届时将有68万来自中国乡村的农民工成为工会会员。 北京舆论认为,农民工虽然人数众多,但常是以个体身份出现的,力量薄弱。他们要么缺乏维权意识,要么没有足够的手段来维权,需要借助政府或者社会中间组织的力量,与比单个的他们强大得多的建筑企业,进行平等沟通和协商。对政府来说,借助社会中间组织放大自己的力量,设法催生“农民工工会联合会”,引导农民工自愿加入工会,通过工会来承担其中部分任务,让民工在自己的群体内部达成一致“公共利益”,比自己抛头露面明智得多。众所周知,各种社会中间组织,包括行业协会等,实际上是政府维持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的有效补充。 事实上,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四大”已经正式承认了民工的工人阶级地位,决定在民工中建立工会组织,这是中国50年来工会发展史上一个极其重大的进步,也是市民社会逐渐发育的结果。民工进城务工后,实际也不再是农民,但还是未能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是不公平的。要改变当前民工是城镇人口中弱势群体的这种经济、社会、政治地位,民工必须有自己的工会组织,代表民工对雇主进行工资协商与谈判,制止欠薪并帮助讨薪。对于雇主恶意欠薪以及民工因讨薪挨打等恶性事件,工会组织必须代表民工对雇主进行交涉直至提起法律诉讼,在依法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中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政府逐步退出市场,行业协会的作用逐步变大。历史经验归纳起来,就是社会中间组织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尽管短期内政府还将继续扮演“接生婆”这一角色,但以自愿为原则组织工会之类的中间组织将是一个趋势。 民间组织影响中央决策 相对于民工组建工会维权的萌芽状态,房地产商阶层的自治组织,在维护行业利益层面,已经走出了很远的路。 2003年9月1日,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新华社发布“18号令”消息之前的一天晚上,提前拿到了18号令,他很开心地将其转发给自己的朋友:“都是利好消息。”“18号令”是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的别称,香港媒体对18号令作出了“国务院通知挺房地产业发展”的解读。 78天前,央行“121号文件”发布,那时候的潘石屹“很震惊,有些发蒙”。“121号文件”是央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的别称,房地产商夸张地说,121意味着“地产界的严冬到来”。 从冬天来临到坚冰解冻,从坊间所谓的“倒厦运动”到国务院发布的“挺厦通知”,房地产商自治组织在“保厦运动”中功不可没。 任志强,北京华远集团总裁,121号文件发布后第4日就任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轮值主席,在是次“保厦”中,他多次对上进言。“121号文件”出笼后,观察家发现,反对者是一个阶层,一个由房地产商结集而成的房地产商阶层。南方一家财经媒体援引北京万通实业股份公司董事长冯仑的话说,“商人的声音首次大过了政府部门的声音”。 《南风窗》发现,房地产商的声音,是经由3个途径发出的。 举办论坛、会议是方式之一。地产商举办一些论坛或者座谈会,希望研讨出成果,形成书面报告,并上报给国务院及相关部门。 另一种途径是“上书”。6月底,任志强以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轮值主席的身份,代表住宅产业商会就121号文件写了两个报告,一个报告经中央统战部转交中央,一个直接寄递中央。 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途径是媒体。6月17日下午,《经济观察报》会同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共同举办了一次事后张扬的论坛,京城房地产界人士扎堆在华彬大厦,论坛原定的主题“关注健康人居,关注健康城市”草草了事,旋即转移到央行“121号文件”对房地产业的影响上。 传统社会中逢遇政府政策文件,必先论证其正确性的思维习惯,正在发生改变。像房地产商这样的特殊协会组织,由于享有媒体世界的话语权,金钱世界的资源支配权,他们不仅能够自治,其影响公共选择的力量也越来越大。 自治组织反倾销 商会,这个往昔不被重视的民间自治组织,在应对反倾销中显示出的意义,在2003年得到空前的强调并赢得尊重。 2003年12月11日,美国商务部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木制卧室家具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据悉,此案是中国遭遇的最大一起反倾销案。美国商务部的裁决一出,中国的民间商会迅速作出反应。由中国家具协会牵头,香港家具协会、台湾家具同业工会和内地家具协会共同在东莞成立“中国家具业反倾销应对委员会”,已募得资金158.9万美元用于应对此次反倾销调查。 2003年,中国企业遭遇数十起反倾销调查。世贸组织于2003年中段发布的报告显示,自2002年下半年到2003年下半年,中国大陆的出口贸易共受到27项调查,为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 为了应对反倾销,中国的各个层次的商会表现出惊人的行动能力。2003年6月,中山市华捷钢管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在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的斡旋下,彻底推翻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的、对中国圆形焊缝钢管企业加征5%~34%反倾销税的初裁。由此,整个行业享受到免征反倾销税的待遇。 当下,诸多企业已经意识到加强行业自律和协作的重要,这就要求中国企业能在商会、协会等机构的协调组织下,对价格、市场等方面进行充分协商、协调,对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出口控制好价格和数量,避免自己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如此,将可以从根本上避免或减少被诉的机会,至少可以减少被攻击的借口。而一旦被诉,同行业企业齐心合力,共赴“沙场”也远比单枪匹马、各自为战好得多。 专家认为,商会职能强化是政府体制改革的最终走向。中国的商会在2003年的表现,标志着中国行业管理进入了由社会自治组织进行服务协调的行业自律阶段。 民间思想库的崛起 2003年11月28日,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在北京举行了一场筹备已久的学界盛会。主办者称,50位来自国内国际的法学、经济学等学科的杰出专家和学者,围绕“国家、社会、市场:当代中国的法律与发展”展开了研讨。 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2002年7月在上海注册。发起和创立者,是在民间社会影响甚大的吴敬琏教授、江平教授。依照他们的理解,市场有序化以及信用和规则体系的建立和健全迫在眉睫,法治、宪政和政治体制改革更是至关重要。认为民间社会的成长和参与对促成这一发展不可或缺的他们,催生了该民间思想库。 此前半年,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和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在国家行政学院搞了“政府体制改革研究项目”第5期招标发布会。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是中国最早的民间学术研究和咨询机构之一,1993年由茅于轼发起成立。天则所秉持“独立”、“社会的良心”的信条,已经成为声誉卓著的“民间思想库”。 据称,中国当下有2500个左右的智库,几乎全是官方的。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等屈指可数的民间智库,不仅在官方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更在民间社会发挥了无与伦比的影响力。 跟仲大军的“大军经济观察中心”一样,民间思想库的声音大多从公平出发,为民间立言,为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不停呼喊。他们都在努力向社会下层扎根,他们最关心的就是普通百姓的生活,希望政府各项措施能更多地倾向劳苦大众,不要为富人和权贵撑腰。 由于官方对民意的支持,民间智库中的民意调查机构变得越来越大胆。北京零点调查集团,是一家著名的独立民调机构。2003年,该集团对中国较高级别的政府首长进行了独立的民意测评,将民意调查超越了狭隘的商业领域。近来的两本新书《绝配:营销管理新主张》和《公道:公共管理新主张》,基本上涵括了他们最近两年的思考。后者的核心思想,在于发掘民意,用富有想像力的社会动员模式,建立具有广泛的公共道义基础的社会治理模式。作者袁岳,是“零点”的董事长,初学法律,后执业机关,再建立零点调查从事独立市场调查与民意测验,于商政二端的客户均有发展,再学社会学,再学公共管理,所创零点自调查研究开始,继以提供基于调查的管理解决方案。他在这两本书中的思考和抽象提炼,从另一个侧面,概述了这家民间思想库的思想形成轨迹。 社区自治 2003年,是社区维权斗争冲突最激烈的一年,中国南北“炒”物管企业鱿鱼的呼声不断,各种矛盾亦相继浮出水面;2003年同时也是社区自治走向整顿、规范的一年,一系列相关的法规接连出台。尽管在上海大学一位领导过社区维权的法学教授眼中,70%的社区存在着维权问题,但社区自治仍然在艰辛的社区维权行动中初露苗头。 2003年春天的广州丽江花园市政路事件,为观察2003年社区自治提供了一个从困境中破局的绝佳标本。 一名全程跟踪了丽江花园社区维权运动的《南方日报》记者说,社区自治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护自己的财产权,丽江花园的居民们开始关心社区,愿意投入巨大的精力甚至与相关人员发生冲突,显然不是因其自身觉悟有多高,而是因为这条路的出现,直接使其房产的价值陡跌,财产无端缩水。 丽江花园的行动表明,社区自治的普遍方式,是监督那些侵害业主财产权利的人,他们或者是存在合同欺诈的开发商,或者是强行拆迁或改变城市规划的政府职能部门。 2003年,从杭州到重庆,面对自身利益受到伤害的中国业主们,显示出强烈维护自身权益的趋向,他们开始通过一切合法的形式,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来进行维权。但是,丽江花园事件这一标本说明,现有的制度和环境在很多方面决定了业主自治的愿望还很难实现。首先是业主的自治意识。据调查,一些小区里面,维权的积极分子能有5%就已经很不错了,这5%中的一半即2.5%的人能坚持下去就非常了不起了。 虽此,2003年的业主维权运动,还是取得了突破,那就是过去常常为人叹息的“散沙原理”发生了变化,一些基本不参与活动的业主,在打赢官司后,觉得业主委员会还真好。尽管2003年的胜利,还只是一些个案的胜利。即便是输了的丽江花园,它的行动过程,也起到了教科书的作用。专家相信,以后小区的事务再请业主参加就比较容易了。尤其是2003年6月8日,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公布后。 从事社区研究多年的浙江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王小章说:从“大政府、小社会”转变为现在的“大社会、小政府”,社区自治凸显出其时代意义,而《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是社区自治迈出的踏实一步。 深圳物管行业主管部门及龙头企业有关人士,论及2004年社区自治发展趋势时称:社区自治已经发展到一个攻坚、相持阶段。 本刊授权新浪网独家发布,未经《南风窗》同意任何报刊及网站不得转载,本刊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如需转载,请与南风窗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