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我国城镇近七成消费者近期曾遭遇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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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18:2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日电 (记者 张晓松) 中国消费者协会2日公布了我国城镇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结果,有近七成的被访者反映,近一年来,他们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任重道远。 调查表明,当前消费领域的侵权问题十分严重。其中,食品、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商品房是被访者最关注的维权领域,他们对这些领域的产品、服务抱有较大的担忧。 物质赔偿被大多数人看作是弥补消费者损失和督促经营者主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手段。调查显示,近半数的消费者赞同买假索赔,超过九成的被访者认为当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时“加倍赔偿”的规定是合理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索赔权”的实现仍有较大难度。调查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所享有的“九项权利”中“索赔权”的维护状况最差,超过一半的被访者反映当地的“加倍赔偿”规定执行状况一般,三分之二的被访者建议“增大赔偿倍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10年来,我国城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显著提高。这次调查显示,97.6%的被访者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近八成的被访者表示愿意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讨论,同样近八成的被访者意识到“商品售出,概不退换”“高档商品,不买勿动”“打折商品,概不三包”等声明或店堂告示是不合法和无效的,近九成被访者认为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该进行“精神赔偿”。(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