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可小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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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18:34 浙江日报 | |
张建康 2004-2-2 一位厂长为助学已捐款数百万元,并打算今年再捐一千万元。是什么原因促使他这样做?正是缘于一件事。“四十年前的一个冬天,母亲生急病,由于没钱,全家急得不知怎样是好,村支书得知后送来了20元钱。父亲说:‘孩子们,你们长大了一定要报党恩。’这一幕,这句话,这件事,在我年少的心灵上打下了很深的烙印。”村支书没有想到,四十年前 小事不小。诸如征用土地、拆迁房屋、因病返贫、食物中毒,这些事相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小事”,但对个人而言却是大事。特别是一些困难家庭,遇到下岗失业、家人生病、小孩失学等,无疑是屋漏遭雨、雪上加霜。此时,党员干部伸出援助之手,帮扶他们走出困境,这看起来是小事,却是连着“民生之本”的大事。群众利益无小事,因为这些小事连着党的宗旨、人心向背、政权巩固、社会稳定的大事。 小中见大。群众看我党是否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往往是从身边的党员干部的所作所为来认识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管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且管着老百姓的利益和实际问题。人民群众之所以信赖、拥护中国共产党,是因为他们不仅看到在党的领导下,国家强盛、社会安定,同时也是因为从以孔繁森、焦裕禄、郑培民等为代表的广大党员干部所做的实事中,亲身感受到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真意对人民负责的党。 由小变大。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事、特别是难事,可以从中看到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去年,温家宝总理在走访三峡库区移民时,专门为一位农民追回了被拖欠的工钱。这一件小事推进了全国各地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以人为本”政绩观。在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中,可以了解民情,听取民意,转变党员干部的作风;多为群众办事,可以逐步树立和养成“以百姓之心为心”的坦荡胸怀;做成一件受群众欢迎的事,需要身体力行,不惮躬耕。 党员干部应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多到困难群众家中走一走、看一看、帮一帮,多办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百姓寻常事”。这是人民群众的热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