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承租廉租住房交书面申请接受审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0:08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书面申请。办法提出,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15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并将登记结果予以公示。经登记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对于申请租金核减的家庭,由产权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租金减免;对于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候。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最低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