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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杀法官民工狱中拿到执行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1:33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潘从武吴亚东)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韩文江将2.4万元案款,送到了正在乌市六道湾看守所服刑的冉恒手中。

  去年6月9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生了一起执行申请人冉恒刺杀执行法官韩文江致重伤的事件(本报曾对此案作过连续报道)。

  2003年12月,乌鲁木齐铁路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冉恒以故意杀人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法庭上,冉恒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表示愿意接受判决。判决生效后,冉恒被羁押于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看守所服刑。

  韩文江在伤愈出院上班后,继续开展对冉恒工伤补偿金的执行工作。经过与新疆盐湖化工厂协调,乌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执行了出租养猪场地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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