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集贸市场监管
本报讯昨(2)日,省工商局紧急通知各地,要求做好市场监管工作,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入川,确保全省集贸市场畜禽产品清净无疫。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像预防 非典一样防治禽流感。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禽流感控制和预防工作,确保全省集贸市场畜禽产品清净无疫。要加强市场商品准入监管,凡进入集贸市场的活禽及其产品必须来自非疫区,并持有能证明其产地的进货发票或相关证明;集贸市场内的活禽及其产品经营者应建立进、销货台账,做到进货与销售统一,坚决防止境外病禽流入我省市场;应针对集贸市场内肉、禽及其产品经营者开展“肉、禽类产品质量公示制度”,挂牌明确告知消费者所售产品来自何处,是否经过检疫,是否合格等,确保集贸市场上肉、禽及其产品安全进入消费领域;加强市场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对集贸市场、冷库和禽类产品加工点及我省周边毗邻地市场的监管工作,严防病死禽、疑似病禽、疫区活禽及其产品进入我省市场;严密监控市场内活禽及其产品的交易活动,积极协调并配合卫生、禽牧等部门搞好市场内活禽宰杀点的日常监测,一旦发现疑似病禽,应立即关闭市场,并与当地动物防疫监管部门联系,立即妥善封存,移交销毁,不得随意抛弃处理。对不符合活禽及其产品经营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对抗拒执法的,坚决予以打击。
通知强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市场监管预案,建立市场预警机制,一旦出现疫情,立即启动预案,严防疫情扩散和蔓延。
(本报记者徐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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