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川宁指出法院工作要发挥审判职能创造稳定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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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1:45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川宁在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2003年,全市法院坚持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司法为民”宗旨和“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各项工作有了新发展,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邹川宁在报告中说,一年来,全市法院着眼社会稳定,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邹川宁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了新的部署,这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市法院将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以建设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事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案件责任事故的“六无法院”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推动烟台“全国最安全城市”建设和加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本报记者)责任编辑:张涛来源:烟台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