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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场禁宰活禽 此规定5日起实施违者立案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1:57 胶东在线

  生活日报济南2月2日讯 (记者 雍坚)济南市畜牧办昨日向县(市)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下发《关于加强检疫监督、严格监控禽流感疫情发生的紧急通知》,要求自2月5日起,济南各县(市)区农贸市场一律严禁屠宰活禽,违者立案查处。

  通知要求,从2月1日起,将对济南各地农贸市场进行为期3天的整顿。从2月5日起,凡发现有屠宰活禽的,没收其活禽和屠宰工具,同时立案查处。销售时,检疫合格的禽类产品
,统一佩带全市统一的禽类检疫合格标志;有外包装的,加贴检疫验讫标签;凡不合格的,都要做好登记,装入密封塑料袋中,送交上级部门进行鉴定和无害化处理。

  通知还对禽类产品的储藏、运输环节中的检疫措施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储存场所(冷库)的所属单位和储存单位要配合动物检疫部门做好入库前的报检、查证验物和入库登记工作;同时做好出库前的报检和检疫出证。凡发现不服从管理的,必须立案查处,并将其所有动物产品按检疫不合格产品处理。公安、铁路、航空部门要协助动物检疫部门做好所有进入济南市的禽类产品的检疫监督,凡发现疫区和受威胁地区输出的动物及产品,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流动,并及时向所在地动物检疫部门举报,由该部门进行处理。

  同时,市畜牧办还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养殖户饲养的动物的种类、数量、进出栏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造册,未经产地检疫的动物,一律严禁出栏。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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