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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也要给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1:57 每日新报

  王京涛

  新报讯【记者王京涛】本报曾报道的“妻子患病丈夫起诉离婚案”近日宣判,东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因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方的监护人提出,且原告男方愿意给付被告女方一定的生活及医疗费用,所以双方具备了离婚条件,因此准许原告的离婚诉请,同时判决原告给付被告8.8万余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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