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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奔天窗被砸理赔遭拒车险条款细节千万要看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2:36 都市快报

  见习记者陈文龙

  都市快报讯诸暨市人民法院前天公开审理了奔驰车主郦伟信状告太平洋保险公司一案。审判长宣布,由于本案涉及到法规和行规在部分条款上存在的冲突,宣判结果要合议庭讨论后公布。

  事件:大奔天窗修理费理赔不成

  去年1月30日,诸暨人郦伟信花136万元购买了一辆奔驰350轿车。当日,他委托车行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诸暨公司)选定了车辆损失险、盗窃、第三者责任和不计免赔这4个险种,加起来每年需要交纳近3万元保金。

  去年12月,郦的大奔被居民楼上的高空抛物砸裂天窗。郦当即向城东派出所和太平洋诸暨公司报案。城东派出所出具书面证明:该轿车天窗破损是高空抛物所致。

  郦伟信介绍,太平洋保险诸暨公司派员到现场勘察后向他表示,属保险事故可以理赔的,但没说明修理前需要该公司作价格评估。

  当晚,这辆大奔在杭州奔驰特约服务中心更换了天窗,修理费计10687元。车主要求太平洋诸暨公司赔偿修理费,遭到拒绝。郦伟信的法律顾问马悦铨律师两次向太平洋诸暨公司下达律师催告函,“对方没有任何回音,只有通过民事诉讼了。”马悦铨说。

  拒赔的理由

  太平洋诸暨公司副经理黄韬表述了保险公司不赔偿的理由。

  他说,大奔的天窗玻璃破裂是事实,但这就属于玻璃单独破碎险了。太平洋保险公司一直是将玻璃单独破碎险作为附加险单独开设的,而不像其他的保险公司一样并入到车辆损失险中。车主郦伟信却没有参保玻璃单独破碎险。黄韬说,事发现场勘察时,公司勘察员是以为这辆车参保了玻璃单独破碎险,故说这属于保险事故,可赔偿。但不久,公司调查出该奔驰车没有参保玻璃单独破碎险。

  “至于原告称我们的格式合同某些条款不合理,那是没有依据的,因为合同的每项条款及内容均是经过中国保监会审核的。”黄韬说。

  启示:车辆参保少让车行代办

  就此案,浙江越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小伟提醒车主,参加机动车辆保险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在购车时最好不要图省事让车行代办保险,因为车行与保险公司不是委托关系,车行一般只推荐常规险种,但事实上,机动车辆保险是较复杂的,它分有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计10多项险种,每个险种均有特定的指向。

  此外,有些险种是否重叠包容,各大保险公司又有不同的操作,像玻璃单独破碎险在太平洋保险确实是单列的。所以,在参保签合同前,车主一定要了解、比较各保险条款,特别是每个险种的责任免除范围,条件许可的话,可带上律师陪同购买车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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