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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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2:4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据《京华时报》报道:山西太原重型机械学院的教师王女士没有想到,在她参加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第10天,竟收到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处罚告知书,称她在考场终了指令发出后继续答题,考试无效。王女士遂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告上法院。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据悉,这是国内首例考生状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行政案件。 2003年11月1日,王女士在山西省太原市,参加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GCT-ME科目的考试。考试结束十天后,她收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处罚告知书。王女士说,收到处罚告知书后,她提出陈述和答辩,要求查明事实,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作出“当年考试无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这让她很不理解。 为此,王女士诉至法院请求查明事实,依法撤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其作出的编号为1kcf20030098考试违纪处罚决定,公布原告本次考试的实际成绩,由学位委员会承担她因本案发生的合理费用和本案的诉讼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