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行信用惩戒让失信者举步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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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3:14 重庆晨报 | |
据新华社上海2日电如今,办理购房贷款的上海市民,可能都会听到银行信贷员的善意提醒:“你一定要记得按时还贷,否则你的不良记录会被登记在册,7年之内无法消除。以后你再想贷款就难了。” 所谓“登记在册”,就是指上海资信公司采集形成的个人信用记录。自1999年7月开通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以来,上海已有360多万市民和60多万家企业建立了自己的信用 记者了解到,通过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覆盖上海全市的个人和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已经对上海地区的恶意欠费等失信行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阻”的信用惩戒氛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