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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办事拖拉将被投诉和追究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3:3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据新华社青岛2月2日电(记者冯杰)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公、办事拖拉等行为,有关企业或个人可进行投诉。青岛市近日出台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按照规定,对被投诉查实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诫勉、调离工作岗位、辞退等处理;构成违纪或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对投诉事项查处不力,致使投诉人重复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承办单位或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或追究其行政责任。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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