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上午举行记者会具体阐释其“公投理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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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4:03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2月3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3日举行记者会阐释其“公投理念”,并提出两岸签署所谓的“和平稳定互动架构协议”的主要构想。他主张未来“双方”互派“代表”常驻北京和台北,相互承认“管辖权”、互不阻挠“外交事务”、划定并建立“非军事区”、采取具体措施避免军事冲突、禁止军事及经济封锁、两岸军事人员以适当方式进行交流,并设立由“中立客观人士”所组成的“监督委员会”。 陈水扁3日向“行政院”提出“和平公投”咨文,上午陈水扁在记者会上阐释了其上述“公投理念”。他还说,两岸之间自1991年开始指派代表进行接触协商以来,谈判进程始终受到“一个中国原则”前提的“困扰与阻碍”,因此,未来“双方”有必要在基本的立场与原则之上,设法寻求“折衷的空间与共识”。 最后,在记者会上陈水扁再次抛出其“两岸和平稳定互动架构协议”的“一个原则、四大议题”。他说所谓“一个原则”是:确立“和平原则”。“双方”必须承认一切争议都应以“和平方式”解决,“双方”承诺不以武力或其它非和平方式“威胁台海和平安全”,包括确保其它国家依照一般规范与惯例安全使用台湾海峡;不片面改变台湾现状。 四大议题是指:一、建立协商机制:如,由“双方”指定“代表”,在“双方领导人”直接授权下直接沟通;“双方”应互派“代表”常驻台北与北京,以便随时传达讯息及沟通等。二、对等互惠交往:如,互设“联络办事处”等,开始深度的交流合作,共同打击犯罪。三、建构政治关系:如,基于两岸人民间的共同渊源,“双方”应致力于建构相互尊重并有利交往的政治关系,相互承认“管辖权”、“国际组织会籍”问题。四、防止军事冲突:如,非军事区之划定,撤除实际作战人员,避免军事冲突的具体措施,军事人员以适当方式交流等。(佐林) 相关专题:关注台湾“大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