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稳步推进地方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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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4:10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狠下功夫 提高质量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狠下功夫,努力提高立法质量,确保制定的法规在实践中针对性强、可操作、行得通、能管用。 立法权是宪法赋予省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认识到,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是关系到如何把党的主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更好地保障和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事。新一届常委会组成后,在认真总结和继承历届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的同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从发展中认识到,必须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质量意识。 在去年的立法工作中,既保持适度的数量,更主要是狠抓了质量的提高。省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意见》,作为提高立法工作质量的指导性文件。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在立法程序、调整相关关系、提前介入法规草案稿的调研起草论证工作、法规草案修改稿送达时间等,都有很大改革,并对公开征集的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进行了评审奖励,加强了民主立法和公开立法。这些措施为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保证。如《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的制定,在我省已势在必行。提倡火葬,是科学、经济、文明的殡葬方式,也是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但也涉及全省各族人民的切身利益和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我省的这项工作与全国相比差距较大,是西部几个火化率很低的省区之一。如何才能使立的法在实践中具有“滇味”,针对性强、可操作、行得通、能管用?常委会将一审草案公开登报后,收到了90多份意见和建议;通过《云南老年报》组织老同志进行讨论;法制委分别组织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法规6件、修订2件,批准修订昆明市法规6件、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2件,都经过认真论证和审议,质量有明显提高,法规公布实施后,社会反映普遍较好。 张福 张瑞芳(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