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今日出台“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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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6:1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3日电(记者冯瑛冰、刘浦泉)面对国内外近期不断暴发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疯牛病等动物疫病,北京市政府3日讨论通过了《北京市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意见》,并正式出台了《北京市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预案》。 近年来,国内外频繁发生动物疫病,呈现出动物疫病数量大、范围广、传播快、经济损失严重的局面。口蹄疫、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炭疽病、马鼻疽等一 《北京市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意见》指出,动物防疫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主管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制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实施计划,制订和发布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预案,要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将动物疫病控制所需的监测、检疫、监督、强制免疫和扑灭疫情等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队伍的稳定。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要迅速发布封锁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彻底扑灭疫情。 《北京市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加强对疫病的监测和净化,强化检疫和防疫监督,实行引进动物报检和隔离检疫制度,建立动物防疫工作巡视巡察制度。同时,要提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控制能力,做好应急控制准备工作,严格执行疫情管理制度,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扑灭疫情。此外,还要进一步理顺兽医管理体制,依法防治动物疫病,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动物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 本着“科学防治、分级控制、快速反应、属地负责”的工作原则,《北京市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预案》对疫情的确认与分级、组织指挥体系、日常工作措施、疫情的应急响应、保障体系等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要求,并对“疫情管理报告制度”、“疫区的划分、封锁和解除”、“消毒和病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做出了相应规定。这一应急预案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畜禽及其产品的饲养、屠宰、加工、仓贮、运输和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今后,凡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北京市将启动相应的应急防控预案。 目前,北京市防控预案所列的重大动物疫病仅指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牛海绵状脑病,其他动物疫病将视其危害程度和流行状况及时纳入。 相关专题:禽流感防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