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推便民利民措施 中国公民可申办船员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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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8:33 新华网 | |
新华网青岛2月3日电(记者刘羊旸)中国公民将可以以个人名义申办船员适任证和专业培训证书。这是交通部海事局推出的八项便民利民措施之一。 记者在3日召开的2004年交通部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海事机构接受公民以个人名义办理船员证件(《海员证》和《海员出境证明》除外)的申请,包括:申办船员适任证书、专业培训合格证和特殊培训合格证的考试、评估、发证,申领《船员服务簿》等 对集装箱班轮的开航前检查和安全检查,实行提前申请,约时检查,在港停留少于24小时的,进出口手续合并办理。 对“安全诚信船舶”给予24个月内免予例行的安全检查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