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公布十项为民措施五条禁令接受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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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21:53 新华网 | |
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将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新华网北京2月3日电 (记者 谢登科) 从今年3月1日起,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行政事务将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打造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阳光工程”。 国土资源部3日在此间公布了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即将实施的行政为民措施,内容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土地供应、行政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收费、执法维权、农村宅基地、信息社会化等。国土资源部负责人称,这些措施的实行,将扩大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行政事务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公布的十项为民措施包括:向社会公开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公开矿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全过程;公开土地、矿产方面的依法收费;公告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等信息;公开土地登记、土地变更调查统计资料,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结果,探矿权采矿权申请登记等信息;公开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对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受理承办制度;对信访、举报等群众反映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线索,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职责范围立即进行分类处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初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全国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立国土资源法律热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国土资源部负责人称,推进行政为民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具体实践,对于依法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形成政令畅通、严格执法、优质服务、勤政廉政的良好部风,在全社会树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新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贯彻执行不力或违反规定的,将按照组织程序进行严肃处理。(完)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工作人员“五禁令” 新华网北京2月3日电 (记者 谢登科) 国土资源部3日向社会公布了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时必须遵守的“五禁令”,以确保国土资源管理行政行为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这五条禁令是:禁止为补偿安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或以各种变通的办法为之供地、发证;禁止在土地、矿产等行政审批事项中为项目申请人批条子、打招呼;禁止配偶子女为本人任职单位直接管理的案件和土地、矿产资源等各项具体行政事务提供中介服务;禁止指定或向办事方授意由指定中介机构从事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地质灾害咨询评估和项目设计等相关工作;禁止接受基层单位和管理相对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友承担的费用。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孟宪来介绍,以上各条禁止事项是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业务特点和政务实际规定的,从2004年3月1日起实行。制定这些禁令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国土资源管理行政行为的公平和公正,从而确保能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因个人私利去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违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