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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男公关从事同性卖淫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06:18 深圳商报

  招聘男公关从事同性卖淫

  江苏首例组织同性恋卖淫案即将开审,案情惊动全国人大常委会

  【本报讯】一个极其罕见的利用酒吧作为平台,组织无业男青年向同性恋者提供色情服务的团伙,前不久在南京落入法网,酒吧老板涉嫌组织卖淫罪面临指控。南京市秦淮区人
民法院将于本月6日开庭审理此案。据悉,这类案件在江苏乃至全国还是第一起。

  初开酒吧遇上“同志”

  在南京市中山南路某大厦的一楼,有个名为“正麒”的演艺吧。“正麒”在同性恋圈子中名气很响,因为“正麒”提供“靓仔”从事色情服务。该演艺吧老板,名叫李宁,1970年10月出生于南京。

  据检方指控:2003年元旦以来,李宁先后伙同刘某、冷某等人经预谋后,采取张贴广告、登报招聘“公关”的手段,招募、组织多名男青年在其原经营的“金麒麟”、“廊桥”及“正麒”酒吧内与男性消费者从事同性卖淫嫖娼活动,从中牟利。同时,检方在起诉书中还查明列举了7次卖淫活动。

  犯罪嫌疑人李宁从1997年开始就涉足娱乐业,据他供述:“1997年,我和赵某、魏某在南京市玄武区合开了个红都酒吧,而当时赵某就是个同性恋,他经常喊一些这方面的人到酒吧玩,随后这个酒吧就成了同性恋者聚会的场所。”

  武汉遇上得力助手

  2003年元旦,李宁与朋友到武汉游玩,在武汉一酒吧里认识了做“妈咪”兼坐台的男子刘某。

  据李宁交代:“因为我经营的酒吧生意不太好,赚到的钱还不够付工资和房租,而南京别的酒吧因为有男‘公关’,所以生意很红火,于是我就想找刘某帮我管理和经营公关这些事务。”

  从武汉引进刘某后,李宁赶紧将他带到“廊桥”酒吧,他告诉刘某:“以后公关的管理和招聘就交给你了。”

  刘某上位后想办法找到一些坐台的男公关,并将他在武汉的一套管理制度引用过来。“男公关主要就是陪客人喝酒、聊天,陪客人出台吃宵夜以及开房间睡觉、提供性服务”,李宁供述道:“刚开始,就是刘某和他从武汉带来的小黄出台。”

  高薪诱饵广招“靓仔”

  2003年5月,李宁在朋友沈某的建议下,决定成立耀身公关礼仪公司,目的主要就是给他的酒吧找一些公关先生。他以高薪为诱饵,广招苏北和河南等地的“靓仔”,很快就有大批十八九岁的“靓仔”应聘,并按要求交了抵押金。

  做“皮肉生意”,让李宁尝到不少甜头,短短几个月,就获利十多万元。“正麒”的生意也越来越“红火”。

  2003年8月17日,南京警方根据举报,一举将这个罕见的涉嫌组织男青年卖淫的团伙摧毁。

  “靓仔”自曝服务内幕

  今年刚满20岁的江苏泗阳男孩张军(化名),身高1.78米,长得白白净净,白天在南京龙蟠中路的一家美容店做美容师。涉世不深的他为了多赚点钱,2003年7月见到招聘广告后,经过应聘进入“金麒麟”酒吧做公关先生。

  第二天晚上,张军在酒吧上班时,从其他公关先生处得知“这是个‘同志’吧”。当天,酒吧老板就让他出台,他表示做不来,但老板讲“做不来也要做,既然来了就要做,否则身份证和押金都没有了”,张军“心里害怕就出台了”,后来再也没提过不干。

  张军供述:“2003年8月15日晚9:30,一个名叫Darling的中年外国人来到酒吧,他身高1.7米左右,满头黄发,喊我过去喝酒,他还我取了个外国名字叫Jick。后来老外带我出台,来到他位于南京的家中,他等我洗完澡后就表示想和我‘做爱’,但我还是不敢做,随后我就提供了其他程度较轻的色情服务。”

  张军还说道:“干我们这一行,客人点名要‘陪喝酒’或‘出台’,公关先生必须要去,否则就会遭到酒吧里保安的殴打以及‘开罚单’,第一次不去,罚80元;第二次就是160元,第三次就是240元……公关先生服务内容大致分为‘平台’和‘出台’,‘平台’就是在酒吧里陪喝酒拿小费,‘出台’就是出去提供色情服务。”

  案情惊动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3年8月18日,李宁等人归案。警方根据李宁等的口供,及先期掌握的其他证据,以涉嫌犯有组织卖淫罪将李宁等人刑事拘留。但检察机关认为《刑法》对组织同性卖淫行为没有明确界定,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刑事法律原则,李宁等人的行为难以定罪,而将其释放。

  后来江苏省高级法院专门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最高法院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同年10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答复:对李宁等2名组织同性卖淫者,立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代快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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