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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政府越权非法征用土地 全国最大违法征地案受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09:38 生活报

  本报讯大庆市政府1998年超越批准权限、非法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违法案件,近日由省国土资源厅作出了处理决定。原大庆市的有关责任人被处理,有关责任部门受到罚款处罚,由大庆市政府对三永村集体及村民进行一次性征地补偿。1月18日,1641名村民与政府签订了总补偿金额为1.8亿元的补偿协议。

  1998年,大庆市政府在东风新村附近建立开发区,在没有落实开发、复垦相应耕地,
没有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报批的情况下,不执行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和继续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规定,征用了三永村全部集体所有土地9135.099亩,其中耕地1706.3亩。此后,大批土地闲置,进城农民开不出工资,生活无着落。

  去年年末,省国土资源厅正式对此事进行调查。在大庆市国土资源局的密切配合下,经与经办人员谈话、实地核查统计、查访用地单位、直接与群众对话等大量工作,基本查清这是一起严重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征用批准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违法案件。

  具体处理意见:大庆市政府要主动纠正错误,撤销1998年第6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在原三永村整建制撤销并划归城市建设开发公司的过程中,市政府1998年第6次常务会议决策导致了市土地局的违规操作和用地单位的非法占地,直接侵害了农民的利益,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保护耕地,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规定。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的文件无效。

  鉴于原三永村民成建制农转非,变为大庆市城市户口,被占土地已无法收回、无法恢复耕种,在对该土地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由大庆市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撤村建居手续,依法对三永村的集体土地全部转为国有,暂未使用的土地全部纳入国有储备用地。同时,由大庆市政府照原《土地管理法》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对三永村集体及村民进行一次性征地补偿,并对失地农民进行妥善安置。(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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