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原行长挪用巨款被判20年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09:3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谢德良)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原行长赵兰增先后违法发放贷款1800万元、挪用客户存款资金2160万元,伪造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手段,挪用贷款3000万元。昨天,一中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分别判处其他三名同案犯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0年、12年不等徒刑。 1997年9月至1998年1月间,时任中国明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的马汝方, 一中院审理认为,赵兰增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给其他单位进行经营活动,且挪用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挪用资金罪。最终,一中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挪用资金罪判处赵兰增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对马汝方执行无期徒刑;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马凤仙、徐光有期徒刑12年、10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