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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将“阳光行政”10措施5禁令便民自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09:39 东南快报

  从今年3月1日起,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行政事务将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打造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阳光工程”。

  国土资源部3日公布了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即将实施的的十项为民措施以及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时必须遵守的“五禁令”。

  这十项为民措施包括:向社会公开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公开矿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全过程;公开土地、矿产方面的依法收费;公告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等信息;公开土地登记、土地变更调查统计资料,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结果,探矿权采矿权申请登记等信息;公开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对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受理承办制度;对信访、举报等群众反映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线索,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职责范围立即进行分类处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初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全国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立国土资源法律热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这五条禁令是:禁止为补偿安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或以各种变通的办法为之供地、发证;禁止在土地、矿产等行政审批事项中为项目申请人批条子、打招呼;禁止配偶子女为本人任职单位直接管理的案件和土地、矿产资源等各项具体行政事务提供中介服务;禁止指定或向办事方授意由指定中介机构从事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地质灾害咨询评估和项目设计等相关工作;禁止接受基层单位和管理相对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友承担的费用。

  作者: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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