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定六大任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09:48 东北新闻网 | |
新华网吉林频道2月3日电 中共吉林省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昨天在长春举行。记者在会上了解到,200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定了六大任务,其中包括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和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四类问题,拓宽源头防腐领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等。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吴广才要求,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今年,我省将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充分利用王纯、李铁成等典型案件,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务求取得实效。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突出查办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 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坚决惩处腐败分子。今年将继续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突出查办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坚决查办顶风违纪的案件。 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等。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大力度治理公路“三乱”。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下力量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 源头拓宽防治腐败领域 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推进“四项改革”,完善“四项制度”,深化“三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 普遍巡视市(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要把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要建立健全巡视组织机构,对市(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普遍进行巡视。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着力推进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健全具有吉林特点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 大力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做好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效能监察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供保障。(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城市晚报 记者宋治国) [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