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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原行长一审被判刑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09:50 新华网

  昨天(3日),北京市一中院称,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原行长赵兰增,非法为他人贷款1800万元、挪用5160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

  1997年12月,赵兰增利用担任支行副行长职务上的便利,伙同马汝方,擅自挪用该银行的客户存款资金人民币5160万元归明华公司用于经营活动。2000年4月,赵兰增归还挪用的资金。2000年6月,赵兰增担任了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行长,采取伪造借款合同、
保证合同的手段,挪用该银行向其他单位发放的3000万元贷款归个人使用,至今未退还。一中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和挪用资金罪判处赵兰增有期徒刑20年,马汝方犯合同诈骗罪和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记者杨文学):(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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