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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6.26投毒杀人案续:3买卖毒鼠强被告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10:39 温州新闻网

  温州新闻网2月4日消息:因非法买卖毒鼠强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苍南“6·26”特大系列投毒杀人案的3名被告人方某、肖某、李某,昨天被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审理查明,2002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方某以每公斤120元的价格购买0.5公斤毒鼠强,并将毒鼠强分成450份。当年底,被告人肖某以每份0.7元的价格向被告人方某购买了
100份毒鼠强;2003年上半年,被告人肖某又以同样的价格向方某购买了200份毒鼠强。

  2003年5月至6月间,陈福兆(已被一审判死刑)先后亲自或雇三轮车夫,5次到苍南县龙港镇龙洲路被告人肖某、李某夫妇经营的“东一植物诊所”购得毒鼠强,然后将毒鼠强掺入饮料或倒入盛有开水的热水瓶中,致使任某等16名被害人死亡。(温州日报周永旭曹根华 王美鹏 王晟)(来源: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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