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失误”宜提前审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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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11:58 京华时报 | |
作者: 刘海明 来源: 新闻主体:据本报报道,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近日指出,2004年全国审计工作的重点之一是积极探索效益审计,注意揭露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正常的审计程序,应该属于事后审计,即对已经发生的账目进行审计。现在,审计署提出要探索效益审计,把审计的触角朝着非账目审计的方向延伸,足以证明我国审计系统正在试图改革现有的审计模式,走创新之路。 然而,对决策失误的审计依然没有跳出以往事后审计这个事后诸葛的老路子。换句话说,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照样是跟在某些部门领导决策失误的屁股后面,追着失误走。这样的审计,虽然能够在审计过后对决策失误者处以相应的惩罚,并且给当事人和其他决策者以警示,但在笔者看来,这仍没办法把可能避免的严重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这是否意味着,仅仅对决策失误进行审计,还没有充分发挥审计的应有威力? 既然审计部门能够对决策失误进行相应的审计,那么,为什么不能在相关部门领导作出重大决策之前,提前介入决策程序,来一番决策前的准审计? 当然,“决策失误”是决策付诸实践后被证明决策本身有误的产物。这里所谓的对“决策失误”的提前审计,其实是对决策的事前审计。要推行这种做法,还需要政府授予审计部门决策事前审计的准入制度。也就是说,需要政府以制度或法规的形式赋予审计部门这样的权力,使他们名正言顺地介入到政府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事前审计中。 审计部门事前介入到决策圈参与事前审计,其作用就像啄木鸟那样,专挑尚在草拟中的新决策的软肋敲打,只有尚未实施决策的软肋一一经得起审计部门的数番敲打,这样的决策所可能造成的失误的比例才有望大大降低,给国家和人民群众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才可能降至最低。 因此,审计工作要想充分发挥审计作用,有必要突破过去事后审计的旧模式,朝着全程审计的方向发展,进而让审计工作成为有效的监督手段,而不是变相的算账会计,只是替他人打算盘核算盈亏而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