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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台独”最不能容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13:39 环球时报

  本报记者 吴薇

  关于底线,大陆的专家和学者是怎么看的呢?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著名的台湾问题专家李家泉先生和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所长余克礼先生。

  李家泉认为,要了解大陆底线,首先必须界定什么是“台独”底线。所谓“台独”,
可分为“渐进式台独”、“实质性台独”和“法理台独”等。那么,对“台独”具有标志性的界定意涵究竟是什么呢?李家泉认为有两种,一是公开宣布建立“台湾共和国”;另一种是仍然沿用“中华民国国号”,即在形式上不变,但通过“修宪”或“制宪”,掏空其原有内核,实现“主权独立”。国民党“宪法”规定,台湾领土包括台澎金马和大陆,虽然我们不认同“中华民国宪法”,但不管怎么样,这部“宪法”是以一个中国架构为基础的,这就使两岸有了对话的基础。如果台湾当局修改“宪法”,把“台湾领土”只限定在台澎金马,而不包括大陆,那么不管叫“中华民国”也好,还是叫“台湾共和国”也好,它都实现了“法理台独”。

  余克礼则谈到了大陆动武的底线。

  2000年2月,国台办发表了《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提到了祖国大陆在什么情况下将采取一切断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来维护国家统一,即“三个如果”,其中第一条是“如果台湾出现被以任何名义从中国分割出去的重大事变”。在这句话中,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任何名义”,另一个是“重大事变”,两者含义都非常宽泛。“任何名义”不光指“法理台独”,“重大事变”也具有弹性。台当局要举行具有挑衅性的“防卫性公投”,我们可以把它视为“要把台湾分割出去的重大事变”;如果2003年11月台湾当局通过了蔡同荣版“公投法”,也可以被视为“重大事变”。在此基础上,余先生认为,我们决不能等到台当局实现“法理台独”的那一天。他说:“‘法理台独’指台湾完成了整个独立过程。那时候再采取措施,就晚了。这是最后的、最严重的阶段,之前台湾当局搞的那些危害国家统一的东西,都可以被视为在挑战大陆底线。”

  陈水扁上台以来,一直在推行“渐进式台独”,他到底有没有越过大陆底线呢?对此,李家泉先生认为,台湾当局离“法理台独”就差最后一步了。陈水扁现在搞的是“实质性台独”,还没有实现“法理上的独立”,但他为这一天的到来制定了“三阶段”计划:第一阶段是在今年3月20日举行“防卫性公投”;第二阶段是在今年年底改选“国会”;第三阶段则是在2006年举行“全民公投”,催生“新宪法”。一旦实现这个目标,台湾的“国旗”、“国号”、“国歌”和“国土”都将发生变更,尤其是“国土变更”就等于“法理台独”。这是我们最不能容忍的,届时台海将处于危险的战争边缘。如果今年陈水扁实现连任,他很可能走出更危险的一步。

  台湾各界对大陆底线可谓心知肚明。李家泉和余克礼都说,从台湾媒体的报道,尤其是泛蓝和泛绿两大阵营有关“公投制宪”的争斗来看,他们非常清楚台湾当局再这样搞下去,将给台海局势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

  《环球时报》〔20040202 第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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