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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药品监督有了“尚方宝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14:53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昨日,记者从市药监局获悉,我省药监系统对药品质量实行日常监督检查的第一份规范性文件,从2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标志着药监系统的日常监督检查有了明文细则。

  新规定中明确指出,市、县两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每年一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内设业务机构按职责分工分别对
本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批发)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药品经营(零售、零售连锁)企业、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新规定对检查程序有了具体规范,实施检查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拟订检查方案,包括:确定检查目的、对象、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等。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当向被检查单位宣布检查结果。(记者 董健)责任编辑:孙玲姿来源:今晨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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