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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运理论:关于加强镇乡工会建设的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14:5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作为浙江省工会组织体制的一个创新成果,镇乡、街道工会(以下简称镇乡工会)是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非公有制企业大量涌现而产生、发展的。目前,除个别边远山区的镇乡外,全省1747个镇乡基本建立了工会组织,并配备专职工会干部1100多人。现实中,镇乡工会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引起各方的关注,但由于镇乡工会在我国工会组织体系中尚无明确的一席之地,于是,一个如何进一步加强镇乡工会组织建设的课题,也就摆在了我们面前。关于镇乡工会的定位问题

  对镇乡工会在工会组织体系中的定位,《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均无明确表述。目前一般的描述:具有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双重属性,以履行基层工会职能为主。事实上,镇乡工会更多地承担了地方工会的职责,应该明确将其定位为一级地方工会。其理由是:

  1.经过撤乡扩镇后,镇乡区域面积扩大、人口增多;迅速发展的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在镇乡,加上一大批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取消主管部门,按属地原则划归镇乡管理,许多镇乡辖区内的基层工会组织,其数量、规模已相当于原来的县级工会,有不少甚至大大超过。显然,按原来的工会组织体制,依托县级工会直接领导和管理量大面广的非公企业工会开展工作,是力不从心、力所不及的。这一重任,必然地需要镇乡工会来承担。

  2.镇乡工会实际已是工会组织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和重要层次,成为地方工会工作的桥头堡。县级总工会将工作任务分解到镇乡工会,并由其具体落实。如加强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建设,实行领导和指导,帮助基层工会和行业联合工会组建及换届工作;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立职代会制度,实行企业民主管理,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等等。镇乡工会在实践中逐步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工作、活动制度。镇乡工会的工作内容、运行机制、活动方式,明显有别于基层工会而更接近地方总工会。

  3.在我国的政权体系中,镇乡是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工会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在镇乡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过程中,需要工会发挥职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与这一要求相适应,镇乡工会应该定位为地方工会。

  4.镇乡工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定位的不明确导致职责的模糊。目前,镇乡工会基本上按照上级工会的部署来开展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既不利于上级工会对其工作实施考核,也不利于镇乡工会从实际出发确定自己的工作重点,形成富有特色的工作路数。一些地方套用县级总工会的职责,制定了镇乡工会工作条例,亟须上升到更高层面加以规范、提高。同时,定位还直接关系到镇乡工会的组织体制、编制职数、职级待遇、工作方法、经费使用、每届任期等问题。关于镇乡工会干部的待遇问题

  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同等待遇不到位,大多数专职工会主席只享受同级党政副职的工资待遇,其他如通讯费、职位补贴、年终考核奖等均未享受;二是专职工会主席因工作需要调离岗位或到龄退休时,同级党政副职待遇一般不再保留,这明显有别于干部使用的“惯例”。这种差距同样反映在专职工会副主席的待遇落实上,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镇乡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解决镇乡工会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问题,需要从政策上作进一步的明确。

  1.在政治待遇上,专职镇乡工会主席应当担任同级党委委员;由镇乡级领导兼任工会主席的,专职副主席应当作为同级人大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不是同级党委委员的工会主席,参加或列席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阅读相关文件。

  2.在经济待遇上,要争取将镇乡专职工会主席列入上级党委、政府对镇乡班子的考核范围,并享受同级副职的所有待遇;专职工会副主席或干事,依此类推,享受相应的待遇。关于镇乡工会经费的留成问题

  镇乡工会必须掌握留用一定的经费,以有效地保证其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着眼于把工会经费“总蛋糕”做大,不能拘泥于一二个百分点比例上;县以上各级工会经费分成要向镇乡工会倾斜,同时保证县以上工会经费收入逐年稳步增长。根据这一思路,在全国总工会一时难以出台全国性政策之前,可选择一定规模的镇乡,作为一级地方工会,确定合理的经费留成比例进行试点。关于镇乡工会的自身建设问题

  镇乡工会建立时间较短,发展也不平稳。因此,在努力协调政策,为其创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的同时,要重视加强镇乡工会的自身建设。

  1.理顺组织体制。对为数不少的镇乡(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改为工会委员会。这有利于工会组织的民主化建设,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保持工会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同时,要建立健全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组织。

  2.加大干部协管力度,配齐配强工会专职干部。目前,镇乡工会主席由党委副书记、人大主任等镇乡领导兼任的较多,这在当前有利于工会工作的开展,但仍要强调配齐配强工会专职副主席或干事。

  3.合理确定镇乡工会编制职数。在强调按规定配齐配强工会主席的同时,还必须重视配备一定的工会专职干部。可以参照企业按职工总数配备专职工会干部的办法,根据各镇乡辖区内企业、职工数量和经济总量状况,制定适当的标准和范围。这里,主要是解决编制和经费问题。4.实施目标管理。县级工会应每年明确镇乡工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要争取工会工作列入党委的目标考核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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