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刊播气象预报最高罚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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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15:4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天气预报为何特殊 本报今天消息 《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本月1日,中国气象局新制定的《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正式向外公布,办法中明确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刊播气象预报;擅自将获得的气象预报提供给其他媒体;未经许可擅自转播、转载气象预报;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引起社会不良反映或造成一定影响这四种行为将被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有法学专 气象局:为保权威性 中国气象局预测减灾司司长阮根水介绍,出台这个办法主要是为了使气象发布更具有权威性,规范气象发布制度,近年来,一些单位或个人擅自抄转、发布气象预报,侵害了气象台站的合法权益。更有一些个人或者组织把个人的气象预报意见或学术讨论会上的预报观点通过传媒向社会公开发布,给政府组织防灾减灾和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避免这种现象再次发生,未经发布气象预报台站的同意,媒体不得更改气象预报的内容,不能随意转载。他强调:“其实处罚并不是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气象发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刘司长说,气象预报虽然是一种公共信息,但是一种特殊的公共信息,这种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除了气象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向社会公布气象预报。 法学专家:质疑搞垄断 但是也有人提出疑问,既然是公共信息,为何不能转载呢?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教授洪道德认为,媒体在转载当中,只要按照原样进行转载,就是应该可以的,而作为气象部门也不能搞独家垄断,这种气象信息应当广而告之。洪教授还认为,气象部门这个办法中的处罚措施也不合理,因为作为气象部门没有权限进行这方面的处罚,这种处罚也没有法律依据。(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