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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纳税超百万元企业年检免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17:34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陈莉报道记者从2004年第三期市政府公报上获悉,市工商局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展企业年检工作,至4月30日止。市工商局还开通了网上年检服务,各类企业(不含股份有限公司)均可通过《红盾信息网》办理年检,网址为:www.szaic.gov.cn。

  市工商局还根据有关规定部分企业实行年检免审,其中包括:持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当年度被认定为“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当年度纳税总额超过100万元的企业
;当年度出口创汇超过1亿美元的企业;被市政府认定享受直通车服务的大型企业;当年度被区以上政府授予荣誉的企业;2003年7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企业;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的分支机构等几类企业。年检免审企业只要于4月30日前向年检机关报送符合免审条件的相关证明以及年检报告书,年检机关就会直接在其营业执照上盖章并加贴年检标识和免审标识。

  作者:本报记者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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