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行刑室非法拘禁 一警察三受处分竟能升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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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01:47 北京娱乐信报 | |
私设行刑室非法拘禁给钱就放人 据新华社电原包头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刑警三中队队长李建华目无法纪,对当事人进行非法拘禁,为捞取金钱,甚至设私刑,近日被包头市九原区法院以受贿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 设私刑指甲缝里钉大头针 李建华私设了一处行刑室,室内有手铐、脚镣、大头针、手摇电话机等。为了逼迫“嫌疑人”给其送钱,李建华先把抓回来的人用铁链悬空吊几个小时,再用手摇电话机进行电击。骨头硬点的就上大刑,在其十个手指甲缝里一根根地钉大头针。包头市九原区检察院法纪科科长郭东海说:“我们的技术人员对手摇电话机进行的测试表明,手摇电话可以产生120伏的电压。” 不反扒为捞钱“反毒”最积极 2003年5月23日,李建华“怀疑”白群英贩毒,在没有立案、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把白群英从包头市昆都仑区抓回私设的行刑室,给白群英戴手铐、脚镣非法拘禁至6月2日。期间,李建华指使手下对白群英进行殴打,用电警棍、老式手摇电话机电击其身体各个部位。直至白群英给家里打电话送来1.5万元,李建华才放人了事。 检察机关的调查表明,仅2003年1月至8月,李建华就以种种罪名抓了10人,勒索现金总额达12.98万元。 包头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的主要职责是反扒窃,李建华从警十几年来只抓住过一个扒手。为捞取金钱,他尤以“反毒”最积极,对有吸毒前科的,他时不时抓起来拷打一通,给了钱就放人,贩毒分子落到他手里可以“破财免灾”。 检察机关的调查表明,仅2003年1月至8月,李建华就私自捉放贩毒人员5名,收受贿赂7.5万元。 三受处分学习班出来反升职 据包头市九原区检察院介绍,李建华被检察机关逮捕前,曾经因在执勤时无故殴打公交公司售票员,被包头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停职两个月;因刑讯逼供被包头市公安局党委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因在办理一件诈骗案时违法扣押当事人8000元现金、手机一部、白金戒指一枚、索要办案经费1000元,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作为重点教育对象办过学习班。 就是这样一个因违纪受过3次处分的警察,参加学习班的时候是个副队长,从学习班出来不仅没降职,反而被晋升为中队长。这令公交分局干警们疑惑不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