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不具“难民资格”(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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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08:33 东方网-文汇报 | |||
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其上诉;有关专家指出,加拿大将继续支持我惩处外逃贪官,赖昌星将面临引渡 本报讯综合新华社和本报消息加拿大联邦法院3日宣判,驳回中国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难民资格”申请案的上诉,认为没有证据显示赖昌星被遣返中国后会因政治问题受到迫害,因此他本人及其全家不具备“难民资格”。 由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麦凯宣读的判决书说,难民法庭没有发现赖昌星被遣返中国后会因政治原因而被迫害的证据,也没有发现赖昌星的子女会因为赖昌星案而被中国迫害的依据。 昨天,国际法专家朱文奇教授午夜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驳回中国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难民资格”申请案的上诉,表明加拿大政府将继续支持我惩处外逃贪官。华东政法学院教授周洪钧表示,现在赖昌星不是难民,中国就可以启动引渡程序,但引渡还存在两大问题。(相关报道见第五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