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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证人再度进“宫”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08:57 江南都市报

  大江网讯 [江南都市报]孙晓澜、记者谢鹏鹭报道:昨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打击报复证人罪批准逮捕钟某。

  钟某曾于2003年4月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在该案调查中,刘某作为证人依法指证钟某犯罪,钟某对此怀恨在心。同年10月钟某刑满释放。11月20日,钟某以刘某作了证为由要刘某交出8000元补偿费,但当场只敲得86元。此后,耿耿于怀的钟某又先后两次闯
入刘某上班处殴打刘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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