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票不投票判刑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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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09:30 现代快报 | |
台湾消息“3·20总统大选和平公投”,俨然成为蓝绿阵营选民另一个意见表达的角逐战场,台湾“中选会”委员呼吁,若民众完成领票手续后就必须完成“投票”,携票出投票所者,将被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万元以下的罚金。 该“中选会”委员表示,虽然“行政院”坚持“总统大选”、“公投”一起领票,但恐产生语意上的混淆。依规定,事实上“公投”、“大选”两者法源不同,且清楚分开造册 “中选会”委员强调,民众若不想领取“公投”选票,务必事先告知选务人员,一旦选务人员代为盖章后,选民必须领取选票完成“投票动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