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合约交易监管严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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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09:52 天津日报 | |
张建平 据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记者张建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4日公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并将从200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的定义和交易业务分类,规定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 办法规定,申请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具备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完善的业务处理和风险管理系统,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施,并由金融机构法人统一向银监会申报,或先经银监会在当地的派出机构审查同意后,逐级报银监会审批;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及可行性报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会计制度、主要业务人员履历及授权管理制度等。 办法要求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尽可能控制衍生交易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银监会将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及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监管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金融机构目前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所受的约束大多散见于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各类外汇管理规定。随着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地运用衍生产品交易规避风险、增加收入。目前,我国境内的外资银行大都开办了衍生产品业务,部分中资商业银行已涉足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领域。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金融机构与交易对手签订衍生产品交易合约时应参照国际公认的法律文件,充分考虑发生违约事件后采取法律手段追索保全的可操作性等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交易合约起草、谈判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