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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贷款上千万银行副行长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10:13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综合消息今年40岁的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原副行长赵兰增,因诈骗、挪用贷款上千万被判有期徒刑20年。

  据法院介绍,赵兰增在担任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副行长期间主管信贷业务。1997年9月至1998年1月间,赵兰增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中国明华有限公司的总经理马汝方在银行实施诈骗,经赵兰增之手签字、盖章分4次向马汝方名下的虚构公司发放贷款共计1800万元
。在赵兰增的庇护下,马汝方名下的6家虚构公司在理应最严格的“审贷”面前轻松过关。

  经法院查明,1997年12月,赵兰增还伙同马汝方,挪用其所在银行的客户存款资金2160万元供马汝方的公司周转资金。2000年4月,赵兰增归还了挪用的资金。同年6月,赵兰增私自伪造借款合同,挪用银行向其他单位发放的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这一次是供其自己挥霍,至今未退还。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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