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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开办一个药品商店需要什么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13:55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一位名叫子萍的网民在本网开办的“与市民对话”栏目中向烟台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办一个药品商店,需要许可证,请问办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烟台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答复如下: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条件简单地讲分为人员、硬件和软件三个方面。人员条件为: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城市(含县城所在地)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1名,药师(含中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1名;销售处方药和
甲类非处方药的农村药店(含乡、镇驻地),必须配备药师(含中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1名,药士(含中药士)或药学专科毕业生1名;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必须配备中药士(含)以上中药专业技术人员。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职在岗。硬件条件为库房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以及其他一些用于药品储存、养护等方面的设施和设备。软件条件为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按照国家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订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记录。具体您可以到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药监局窗口咨询和索取“明白纸”,联系电话为6631624。责任编辑:刘家昌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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