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已清理完超审限案件 39名县处以上贪官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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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15:4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8日电据信息时报报道,广东省高院院长吕伯涛在昨日召开的省政协九届四次常委会上汇报了2003年度法院工作情况,报告中透露,去年全省共判处了39名县处级以上经济罪犯,挽回经济损失5.6亿多元。全省超审限案件已全部清理完毕。 广东省政协九届四次常委会议昨日开幕,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并讨论省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议省政协第九届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省政协第九届常委提案工作 昨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在工作情况通报中总结,2003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40350件,办结511721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264.39亿元,全省法官人均结案53.45件,同比增加5.33件,其中省法院办结案件4677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49.36亿元,比去年同比增长27.30%、26.64%。其间,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4998件,判处刑事犯罪分子58503人;同时配合反腐败斗争,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755桩,判处此类犯罪份子932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有39人,依法判决追缴赃款赃物、没收财产、罚金,共为国家和集团挽回经济损失5.6亿元。 全省法院全力清理超审限案件,至去年年底,超审限案件已全部清理完毕。去年,全省各级法院共判67名被告人无罪释放。全省法院共审结再审案件994件,其中依法纠正原判确有错误的案件537件。此外,加强对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的审理,共审结抗诉案件250件,依法改判和部分改判109件。 法院同时不断强化自身队伍管理和监督,省高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及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隔离带的规定》,建立了有关人员过问案件、打听案件、转交诉讼材料登记制度,严格执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共查处93名违法违纪人员,其中62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记者游曼妮通讯员赖南辉) 相关专题:2004广东“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