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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被驳“难民资格”申请 一脸沉重现身记者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2:2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加拿大联邦法院当地时间2月3日宣判,驳回中国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难民资格”申请案的上诉(本报昨日中国新闻曾刊发此消息)。法院认为,没有证据显示赖昌星被遣返中国后会因政治问题受到迫害,因此他本人及其全家不具备“难民资格”。

  此案因影响面之广、延续时间之长,被称为“加拿大难民第一案”和“挑战加拿大难民制度的案例”。

  记者会上表情呆滞

  加拿大时间2月3日,赖昌星出席记者会时,没有像过去那样满脸堆笑,而是一脸沉重。

  当记者问及他是否担心,赖昌星说:“心情大家可以想象,跟平常也差不多吧,怎会不担心,也担心孩子。”被问及他的案件花了多少加拿大纳税人的钱时,律师马塔斯代答,没有借助法律援助。

  记者会中,闪光灯闪了不下二三百次,而赖昌星没有做很大地反应,表情一直呆滞,眼睛则很机警地张望。在散会后,他还帮忙收拾地上的水杯,又帮律师挽公事包。

  最多三四步棋可走

  据悉,赖昌星的案件目前已发展到另一阶段,按司法程序,他最多只有3至4步棋可走,时间可长可短。3个星期后,法庭会先考虑判词还有没有问题值得反驳,再拿到上诉庭辩论。如果没有问题值得检定,2月3日的判词便会成为法庭的命令。

  加拿大主流媒体曾把赖昌星称为“最不受欢迎的人”,在历时3年多的马拉松难民身份甄别中,加拿大政府为此耗费超过1000万加元(约合650万美元)。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部长亲自看过赖昌星的材料,这也是十分罕见的。

  若再驳回可能遣返

  曾经多次赴温哥华采访赖昌星、著有《远华案黑幕》一书的多伦多传媒工作者盛雪也认为,正如法官在判决书中所言,这次判决只是赖案整个上诉过程中的一个步骤,并不是最后结局。赖案律师一定会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若最高法院再次驳回上诉,则会进入遣返程序。

  律师支持法院判决

  得知加拿大联邦法院判决结果后,本报驻美记者采访了精通加拿大移民法的几位美国移民律师,他们对此的回答非常一致:这早就在意料之中,因为赖昌星确实不具备难民资格。

  律师凯文解释说,此案中指的难民,是由于政治原因受到本国迫害而被迫逃离,向其他国家申请庇护的人,比如持不同政见者。根据加拿大法律,刑事案犯是没有资格申请难民的。赖昌星是一个犯罪分子,主要罪行是走私、行贿,这样的罪行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要受到惩罚的。

  (据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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