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古城保护将立法 改造不得破坏棋盘式格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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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3:0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 李谱春) 本市将对古城保护立法。昨天记者从市法制办获悉,《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开始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向市民征求意见。 《草案》规定,在旧城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改造、建设和修缮活动,不得破坏旧城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棋盘式街巷胡同格局。规划、建设主要城市道路,应当避让历史文化保护区、不可移动文物和保护类建筑。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旧城内进行建设,不得超过保护规划 据悉,此次向公众征求的意见,将在新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过程中被予以充分的考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