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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法院铁规促廉政 法官腐败领导“连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7:10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通讯员周力报道:干警若有贪赃枉法等腐败行为,分管院长和该部门负责人都必须写出书面检查,情形严重时,院长还要引咎辞职。昨日,江汉区法院14名主要负责人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中,新增了这项“铁规”。

  据悉,此举在武汉法院系统内还是头一遭。

  据介绍,该院院长、副院长、各庭处室“一把手”为严管干警腐败签订《目标责任状》,在江汉区法院已坚持3年。今年,该院14名主要责任人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中,又新增“领导检讨责任制”,进一步拧紧廉政防腐“弦”。

  按规定,凡年内发生干警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分管院长和部门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向院党组检讨责任。情形严重的,还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院长、副院长引咎辞职的规定(试行)》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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