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接受监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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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7:28 江南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企业在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必须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操作,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将重点进行五方面监控。 这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的。 一是落实进入产权市场交易的规定。二是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三是充分披露产权转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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