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为民忠诚卫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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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7:55 大连日报 | |
同时作出开展向吴利强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本报讯中共大连市委2004年1月31日作出决定,授予吴利强同志“执法为民忠诚卫士”荣誉称号,同时号召开展向吴利强同志学习活动。决定全文如下: 吴利强同志1985年从部队转业到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区分局工作,现任治安大队助理调研员。参警18年来,他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 吴利强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集中体现了共产党员的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他不仅是我市政法战线的先进典型,也是全市广大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为表彰吴利强同志的先进事迹,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大大连”努力奋斗,市委决定,授予吴利强同志“执法为民忠诚卫士”荣誉称号,并在全市开展向吴利强同志学习活动。 向吴利强同志学习,要学习他满腔热忱、执法为民的公仆作风,像他那样始终把事业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想群众之所想、做群众之所需,甘当人民的公仆;学习他严格公正、不徇私情的职业道德,像他那样从最基本的环节、最细微的地方做起,体现公平与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学习他任劳任怨、鞠躬尽瘁的奉献精神,像他那样勤勤恳恳、爱岗敬业,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像他那样秉公执法、不徇私情、顶住诱惑,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崇高思想境界。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开展向吴利强同志学习的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紧抓好。广大共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吴利强的先进事迹,做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表率。政法部门要走在学习活动的前列,深入学习吴利强同志的事迹和精神,在广大干警中广泛开展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的教育,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吴利强同志的事迹和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加积极地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潮,开拓创新,团结拼搏,扎实工作,为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加快建设“大大连”而努力奋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