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乱收费滥订书 南宁教育部门开学前签下责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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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8:58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2月6日讯(记者周寒)南宁市中小学将于2月9日开学。2月5日,南宁市教育局与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及直属单位签订责任书,要求学校的各项收费必须符合物价部门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订购或随教材搭售教辅材料。 责任书规定,禁止学校代理社会其他部门向学生收费或搭车收费;学校的事业性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收费发票。责任书还明确各地要坚持捐资自愿原则, 责任书提到,要严格中小学进校书刊的管理,各学校教学用书一律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当年本学期的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未列入目录的图书,不能作为本学期的教学用书。 责编:蒙卫芝 袁婵翠(实习)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作者:周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