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禁爆竹,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9:23 沈阳今报 | |
孙正龙沈阳市从农历正月十六(即2月6日)零时起开始禁放烟花爆竹。在烟花爆竹的燃放高峰刚刚过后才实行“禁令”,我认为这体现了工作方式上的新思路,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春节燃放烟花鞭炮,几乎成了过年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想一下子给禁了,老百姓还真是从感情上很难一下子接受,因此就有人冒着被处罚的风险偷偷燃放,但这样做还 我们往往习惯于用一种“四季歌”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就是所谓的“到什么时候说什么话”。本来这种做法并不错,显示了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但如果什么事情都采用一个模式,就有些不切实际了。处处跟着时间跑,就是被牵着鼻子走,就会显得被动,结果只能是忙于应付,甚至疲于奔命。比如年初忙计划,年尾忙总结,春节送温暖……不是说不需要这样做,而是说将其程式化,规行矩步,就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现实。春节过后禁放爆竹,就是对传统工作方式的突破。 人们对于一些新事物总要有个适应过程,必须考虑给他们一个转变时间。但有人为了显示工作的高效率和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往往忽略了这一点,有人竟然推行“办事不过夜”的简单化做法。比如拆迁,拆迁户在没有得到任何动员、解释的情况下,就直接接到搬迁通知,还要限时办结。这就无形之中催生了抵触情绪,结果把好事办得不尽如人意。 有些工作是紧迫的,没有过多的时间让人去调适,但也应该做好急事急办之后的疏导工作,而不能指望一劳永逸。但就是这样的“急事”,也应该有所预见,早做工作,不要等事情来了才匆忙上阵。其实,只要不是拍脑袋决策,重大决策总要有个形成过程,任何事情总会有个缓冲时间。而任何拔苗助长的速成心理,都是违背客观规律的。从这一点来看,沈阳市的做法还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