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行为合法规范 辽阳市政府采购节资18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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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9:35 东北新闻网 | |
辽阳市通过规范采购行为,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取得明显经济效益。2003年完成578个批次的采购,采购额1.6亿多元,比预算节省资金1815万元,平均节资率为10.2%。 辽阳市在采购项目立项审批、合同履行监督、采购资金拨付、采购档案保管等程序方面实行有效监督,使采购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在采购中,该市坚持货比三家,对符合招标条件的实行公开招标,非招标采购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等不同方式进行采购。同时邀请项目单位、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增加采购透明度。一年来,该市政府采购部门没发生一项违法、违纪、违规采购现象,也没有一项投诉。 据了解,辽阳市政府采购范围正逐步扩大,目前货物采购单位价格3000元以上的商品基本实现了政府采购,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包括自收自支单位)都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去年仅对文教、卫生系统所属的学校、医疗机构所需的教学用品、医疗器械和药品进行“阳光”采购,采购额就达8453万元,比预算节资549万元。 另外,辽阳市还在全省率先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修实行公开招标,中标商对零配件统一进货渠道、统一进货价格,连同维修费实行单独会计核算制度,对加强维修费管理,堵塞漏洞提供了有力保障。(辽宁日报李志) [责任编辑: 蔡轶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