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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法官非得要法律本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9:37 南方都市报

  群众心里话之调查(2)

  【深圳黄先生】

  司考过关为何仍难报考法官

  深圳黄先生来电话说,现在省内法院、检察院在招录新工作人员时,大部分职位的报考条件中都注明只招收法律本科毕业生,这样很多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非法律本科毕业人员就被剥夺了从事法官、检察官职业的资格,既然国家规定了今后初任法官和检察官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以取得资格证书,并择优选任,希望代表和委员们提议各地法院和检察院在招录新工作人员时能降低门槛,使得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都可以报考,以便更快地优化司法队伍建设。

  【专家说法】

  法院检察院有权确定招录条件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广东省人才评价中心主任李雅林,他认为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各部门有自由确定工作人员招录条件的权利。

  李雅林说,根据我国《法官法》和《检察官法》,担任法官和检察官的人必须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的。在符合上述法律条文的前提下,各法院、检察院完全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用人需求来自由确定招录条件。

  李雅林认为,通过了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与是否具备资格报考法官、检察官是两码事。前者仅表明此人具有了一定的资质,是否有资格报考法官、检察官,则必须依照招录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所确定的具体条件来定。本报记者 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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