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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命运可能三周之内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10:11 生活报

  据《新民晚报》报道 2月3日,赖昌星出席记者会时,没有像过去那样满脸堆笑,而是一脸沉重。

  赖昌星一开始便说:“多谢大家对案件的关心,我对判决真的有点失望,但我对加拿大的司法非常有信心,加上我的律师很能干,我会把这官司一路打下去。”

  当记者问及他是否担心,赖昌星说:“心情大家可以想像,跟平常也差不多吧,怎会不担心,也担心孩子。”

  至于他的孩子是否搬出在外居住,他亦不愿回答。后来他又说孩子在上学,问及他们在读什么,他说:“大概是大学吧。”

  被问及他的案件花了多少加拿大纳税人的钱,律师马塔斯代答,没有借助法律援助。

  记者会中,闪光灯闪了不下二三百次,而赖昌星没有感到烦扰或产生很大的反应,只是表情一直呆滞,眼睛则很机警地张望。在散会后,他还帮忙收拾地上的水杯,又帮律师挽公事包。

  最多三四步棋可走

  据悉,赖昌星的案件,目前已发展到另一阶段,按司法程序,他最多只有3至4步棋可走。时间可长可短。3星期后,法庭会先考虑判词还有没有问题值得反驳,再拿到上诉庭辩论。届时,双方会依照联邦法庭的裁决指引,等候2月17日提交的检定问题。如有反对,则在23日前提出,然后由法庭作出裁决,是否接受这些检定问题,在上诉庭作进一步的辩论。

  如果没有问题值得检定,2月3日的判词便成为法庭的命令。如要上诉,赖昌星可以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申请,推翻联邦法庭的裁决;如果联邦最高法院不受理,则法庭的司法渠道已经完结,留下来的只有移民部的“遣返前风险评估”。

  2002年,移民部遣返1400人,大多是从美国来的,来自中国的则暂时没有数字。2003年的数字未有公布。

  若再驳回可能遣返

  曾经多次赴温哥华采访赖昌星、著有《远华案黑幕》一书的多伦多传媒工作者盛雪也认为,正如法官在判决书中所言,这次判决只是赖案整个上诉过程中的一个步骤,并不是最后结局。赖案律师一定会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若最高法院再次驳回上诉,则会进入遣返程序。

  “他不具备难民资格”

  加拿大主流媒体曾把赖昌星称为“最不受欢迎的人”,在历时3年多的马拉松难民身份甄别中,加拿大政府为此耗费超过1000万加元(约合650万美元)。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部长亲自看过赖昌星的材料,这也是十分罕见的。

  得知加拿大联邦法院判决结果后,记者采访了精通加拿大移民法的几位美国移民律师,他们对此的回答非常一致:这早就在意料之中,因为赖昌星确实不具备难民资格。

  律师凯文解释说,此案中指的难民,是由于政治原因受到本国迫害而被迫逃离,向其他国家申请庇护的人,比如持不同政见者。根据加拿大法律,刑事案犯是没有资格申请难民的。赖昌星是一个犯罪分子,主要罪行是走私、行贿,这样的罪行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要受到惩罚的。

  “他应在中国受到惩罚”

  记者了解到,加拿大华人组织过多次关于此案的讨论,80%以上的人认为加拿大政府应尽快将他驱逐。

  当地华人江先生称,赖昌星是一个在中国犯了很严重罪行的经济罪犯,他的罪行从头到尾应该在中国受到惩罚,而不应该在加拿大浪费纳税人的钱。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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