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学校安全条例组织未成年人救灾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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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10:17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据新华社杭州2月5日专电(柴骥程崔庆)2004年新学期开学在即,宁波市日前生效的《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为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健康权撑起更有力的保护伞。这一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学校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而这一条款意味着,在宁波市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险救灾活动被视为违法。 据宁波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去年,《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被宁波市人大列为当年 据了解,在北京市2003年2月17日起实行的新版《中小学生守则》中,将原来“遇到坏人坏事要主动报告、敢于斗争”修订为“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这一举措在当时也受到了社会各方的认同。 (来源:南国都市报) | |